阿朵三围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合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推动公司合规建设,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合规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副主任:许远怀、李明、王德龙(常务)、尹兴科、张鹏、宋华、罗浩、张文根、罗世成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国怀伟、戴茂方,董事总经理李明,独立董事许敏、尤佳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梅挽强,职工监事缪传彬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六次监事决议公告》(编号:20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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